台铁员工抗争事件获法院胜诉 劳动部门反上诉引争议

台铁员工抗争事件获法院胜诉 劳动部门反上诉引争议

类别:求职攻略 时间:2026-03-01 浏览:
台铁产业工会因反对低薪和过劳制度发起抗争,经历七年诉讼终获行政法院胜诉,然而劳动部门却提出上诉引发新争议,凸显了劳工权益保障的重要性。

8月28日引述台湾《联合报》报道,台铁产业工会2017年因不满台铁低薪,加上员额不足,导致员工几乎全年无休,发动抗争后部分员工遭惩处,向台劳动部门申请裁决却救济失败,上诉至台北高等行政法院,日前获判胜诉,台劳动部门却提出上诉。台铁产工27日前往台劳动部门抗议,呼吁台劳动部门勿成为台铁资方门神,打压台铁员工,应撤销上诉及惩处。

台铁产工秘书长朱智宇表示,台铁要求员工全年轮血汗“日夜休”三班制,等于员工没有完整24小时的休假日,2017年发动春节“依法休假”抗争,结果有336名会员遭当时的台铁局惩处。

朱智宇说,向台劳动部门申请裁决后,却遭到台劳动部门裁决会以“法定假日应于七天前请假”,逾越“劳基法”的见解救济失败,最后上诉至行政法院,历经七年多缠讼,台北高等行政法院日前要求裁决会依判决撤销惩处,但台劳动部门却反提出上诉,俨然成为台铁资方门神。

台铁产业工会指出,台湾现行“劳基法”对法定假日已叙明需取得劳工同意,呼吁台劳动部门撤销上诉,若认为法定假日劳工不应有同意权,应透过正常程序“修法”。

台铁公司对此没有回应。台劳动部门则说,裁决会审理后,认定员工在知悉雇主排定班表后,并未立即向雇主表达协商变更班表,或依程序办理请假手续,其行使权力未符合诚信方法,因此台铁局(现为台铁公司)并未构成不当劳动行为。

至于是否撤告,台劳动部门表示,该案经行政法院审理后,一审、上诉审、更一审等每次判决对程序问题,及实质争议皆有不同看法,台劳动部门此次上诉,主要是为厘清法院的真实意见,作为往后审理案件的参考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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